进城的公交车里在后座,大量被兄弟吞下,进城后学认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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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双粗糙得像是老树皮的手,笨拙地握着铅笔,在废报纸上一笔一划地写字,浑浊的眼睛里偶尔会闪过一丝怜悯。 程寰学得很慢,但他肯下苦功,三个月下来,歪歪扭扭也能写出几百个常用字了,他也终于看懂了林清白和苏羽留下的那两张皱巴巴的纸条。 一个在北京,一个在上海…… 程寰把那两张纸条又重新叠好,揣回最贴身的内衣口袋里。 去?他拿什么去? 那两个都是娇生惯养的双性美人,家里非富即贵,自己现在就是个穷哈哈的泥瓦工,跑去给人家当上门女婿吗?那还不如回村里当一辈子“驴皮影”。 他骨子里那点可怜的自尊,不允许他以这种姿态出现在她们面前。 工地终于放了三天假。 孙满仓一大早就把程寰从被窝里拽了出来,非要拉他进城里逛逛。 这是程寰第一次正儿八经地打量这座城市,高大的楼房、宽阔的马路、来来往往的自行车和汽车,都让他眼花缭乱,他做的第一件事,是拉着孙满仓摸到邮局,把这三个月攒下的血汗钱,数出一大半,填了汇款单寄回村里给天宝。 “哟,寰哥,真是兄弟情深呐。”孙满仓在一旁阴阳怪气地打趣。 程寰没理他,把汇款单的回执仔细叠好揣进兜里,心里盘算着天宝收到这笔钱,能给王大娘买多少药,能过个多肥的年。 寄完钱,孙满仓豪气地拍着胸脯,带程寰拐进一家国营饭馆,点了两碗肉丝面和一盘花生米,程寰埋头“呼噜呼噜”地吃着,这是他进城以来吃过最香的一顿饭,他看着窗外车水马龙,心里那股想留下的念头疯了一样地长。